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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8-02 10:17:09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2〕1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凡在河北省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贸易型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
2.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和推荐函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附件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要求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产品进行评定,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确定拟入围产品,向社会公示,按程序正式发布《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四、有关要求
(一)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
(二)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
联 系 人:卢 冰 0311-87803220
电子邮箱:hbgxtxf@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1.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
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