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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8-02 09:30:46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工信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见附件1),启动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2)。鼓励“5G+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工厂类项目;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协会组织牵头,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申报载体类项目;鼓励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各类园区,联合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申报园区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是在我省注册的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由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组织本地企事业单位申报。鼓励中央驻冀企业从集团总部申报。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推荐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历年已列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方向。
(三)工作流程。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高度重视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尽快将通知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工作。请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2年10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省厅软件产业处邮箱,省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待省厅推荐名单确定后,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将项目申报纸质版(一式六份)、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4)报送至省厅软件产业处,并将修改后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推荐项目须按照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项目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一栏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茹 0311-85866029
裴进峰 0311-87908721
邮 箱:ronghechu@126.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