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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8-02 09:30:04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征集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共性重大技术
创新需求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科创领〔2022〕1号),为支持县域特色产业企业重大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决定面向重点企业征集重大技术创新需求,并择优列入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的企业范围
主要面向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的高新技术企业、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提出技术创新需求的具体要求
(一)应为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或关键技术,对提高产业集群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技术先进,预期达到的技术指标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以上。
(三)对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作用强,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能够在集群其他企业推广应用。
(四)可由一家企业提出,也可由一家企业联合本集群内其他企业联合提出。
(五)应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引进高水平创新人才共同实施。没有联系上具体合作单位的,可以先提出合作单位意向。
(六)技术需求提出企业应有与实施该技术研发相匹配的科技经费投入能力。
三、提出技术创新需求的方法步骤
(一)由市科技局组织,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地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产业集群内企业调研,向企业宣传解读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北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财政部等三部门2022年9月22日印发的《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和省市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指导符合条件、创新意愿强烈的企业填报《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调查表》(附件)。
(二)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地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相关企业提出的技术创新需求进行研究,对企业创新需求的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及与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方向的一致性进行研判,组织企业对需求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如有必要,可邀请市科技局、相关科技服务机构或科技专家共同开展工作。
(三)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将企业填报的《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调查表》交市科技局进行审查,市科技局择优报省科技厅。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原则上每个市每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向省科技厅报送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不超过两项。其他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后续再组织申报。
(二)省科技厅将于2022年10月底前对各市报送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进行研究。对于需求内容符合要求,合作单位明确的企业,将采取合适方式予以支持。对仅有合作单位意向,尚未联系到具体合作单位的企业,科技管理部门将协助企业与合作单位联系,达成合作后纳入支持考虑范围。
(三)请各市科技局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企业填报的《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调查表》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科技厅。电子版(word版)请发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刘世泽
联系电话:0311-85802776
电子邮箱:shitz@hebkjt.cn
附件: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调查表.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