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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第四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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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8-02 08:49:05

冀工信运行函〔2022〕765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发布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第四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重点产业链“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的要求,我厅梳理形成全省工业领域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第四批),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各市工信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区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发挥疫情联防联控、煤电油气运协调和物流保通保畅等相关机制的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白名单”企业煤电油气运及用工、资金、原材料等生产要素保障,落实好财税、金融等助企纾困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对接服务,保障双链稳定。各市工信部门要落实与“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双链”保障工作专班作用,对“白名单”企业,主动对接,及时核发办理《河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落实“一事一协调”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物流不畅、复工复产难题,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三、加强疫情防控,指导闭环生产。各市工信部门要按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闭环生产操作指引》,指导“白名单”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完善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特别是应急状态下封闭运行管理的预案,“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加强物资储备、完善员工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关键岗位员工“点对点”往返企业和住所的保障机制,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四、实施动态管理,强化监测调度。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生产秩序恢复状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疫情防控情况等,对企业“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各市工信部门要强化市县联动,加强“白名单”企业监测调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开复工、停减产情况及原因,积极协调针对性解决企业难题。“白名单”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监测数据报送,履行好人员车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工作配合不力或防控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取消“白名单”资格。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