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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7-28 20:31:36
冀工信明传〔2017〕13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7〕571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近期开展第四批“示范中心”申报和审定工作。为全面落实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加快推进我省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现就我省组织开展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0〕49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16〕33号)的相关要求。
(二)具备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委托检验、应急检测、技术培训等相关服务的工作基础。
(三)定位明确,能够充分发挥服务、指导、示范及带动作用。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向所在地的市局提出建设申请。
(二)相关市局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推荐。
(三)我厅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局于10月2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及推荐表(见附件,连同电子版)报省厅,申报单位相关资质证照等证明性材料一并上报。
(二)各市局原则上限推荐1家申报单位。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8717
电子邮箱:hbxfpgyc@163.com
附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推荐表.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