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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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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1-11 14:33:46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二、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干部满足于现有成绩自我陶醉,对减污治污基础不稳固、生态环保任务艰巨的现实认识不足。甚至帮着打掩护、捂盖子。有的干部一味强调历史因素和客观困难,存在标准低、行动缀等现象。有时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简单粗放。”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1-86256852,0311-87908302

电子邮箱:kjcqxw@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11日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干部满足于现有成绩自我陶醉,对减污治污基础不稳固、生态环保任务艰巨的现实认识不足。甚至帮着打掩护、捂盖子。有的干部一味强调历史因素和客观困难,存在标准低、行动缀等现象。有时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简单粗放。

责任单位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整改目标

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和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紧迫感和责任感,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大生态、大环保格局。

整改措施

(一)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年度培训计划,县(市、区)以上党委(党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每月至少研究1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深刻感悟蕴含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和人格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优化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发挥各级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强化考核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协同,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高效衔接,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每届省委任期内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和政府、雄安新区开展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探索开展省有关部门和省属企业督察。制定出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完成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为厅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厅干部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不断深入,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清醒,更加自觉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

二、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省农业农村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项工作方案,配合牵头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督导。针对中央督察组进驻期间移交的群众信访问题,组织进行核实和督促整改。

三、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分领域具体负责推进。省厅印发《河北省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逐市分解下达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同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推进各项措施落实。通过不断健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全省化肥农药施用量连年实现负增长;推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继续保持100%,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分别稳定在97%、90%以上;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落实耕地分类管控措施;推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