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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1-18 15:43:24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项目管理,我委组织相关市对参与四季度风光集中并网行动,且2023年底已到期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研究提出了处置意见,对2023年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了验收。结合相关市处置意见和验收意见,考虑大雪等极端天气因素影响,研究提出了项目调整意见,现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1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传真)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1.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2.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