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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1-16 15:40:59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干部满足于现有成绩自我陶醉,对减污治污基础不稳固、生态环保任务艰巨的现实认识不足,甚至帮着打掩护、捂盖子。有的干部一味强调历史因素和客观困难,存在标准低、行动缓等现象,有时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简单粗放”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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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sfcfk@hebkjt.cn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