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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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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9-25 10:52:5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启动了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现将试点示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明确路径和方向(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是获得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河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各市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推荐“数字领航”企业方向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项目原则上合计不超过5个。
  (三)各市局要重视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尽快将通知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试点示范申报指导工作。请各市局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3、4、5、6)报送至我厅软件产业处邮箱,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待推荐名单确定后,各市局将项目申报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6)于9月22日前报送至我厅软件产业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项目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一栏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胜茹
  联系方式:13582610318
  邮    箱:ronghechu@126.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3.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

  4.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5.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6.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7.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3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