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最新政策

关于材料、信息、化学、数理和交叉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来源:网络

阅读:

发表时间:2023-08-03 03:09:32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材料、信息、化学、数理和交叉领域

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参评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为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提升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省科技厅拟于2018年6月对材料、信息、化学、数理和交叉领域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近三年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评估是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绩效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重点实验室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激励先进、督促后进、以评促建、加快发展。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省科技厅负责评估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有关主管部门予以配合。省科技厅聘请省内外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实施绩效评估。

  列入评估范围的2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原则上必须参加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取消其省级重点实验室资格。

  三、评估内容

  对重点实验室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的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实验室工作体系、人才队伍、科研开发、成果产出、社会贡献、运行管理保障等(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见附件2)。

  四、组织形式、时间与程序

  绩效评估的组织形式采用会议评估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会议评估程序:

  (一)会议评估委员会按照领域分组审阅评估材料、核实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提供清单见附件4);

  (二)观看评估单位视频(5分钟,视频内容见附件3);

  (三)听取评估单位近三年工作绩效报告(PPT汇报,25分钟);

  (四)质疑答辩(15分钟);

  (五)评估专家根据评估指标进行绩效评估打分;

  (六)形成评估意见。

  根据会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会后将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五、评估结果应用

  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估打分及排序和现场检查结果研究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整改等次评估结果,对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重点实验室给予不同档次的后补助经费奖励。连续两次评估均为整改等次的,取消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评估材料要求:

  (一)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ebei.gov.cn)--“办事服务”--“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填报入口”,在线填报《河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绩效总结报告》,并打印纸质材料10份(《绩效总结报告》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随同《绩效总结报告》装订),相关证明材料1份(单独分类装订),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平台与基础处。未按时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评估。

  (二)填写“2018年重点实验室绩效数据汇总表”(本通知附件5),A4纸打印表格纸件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于2018年6月15日前一并提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pingtaichu@sina.com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绩效总结报告》中各种数据采集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参评重点实验室准备评估材料时,要仔细阅读通知及《绩效总结报告》中的填写说明、各表格的注解及相关要求。有共建单位的重点实验室,共同研发形成的成果可参加评估,共建单位的其它成果不得参加评估。报送的附件证明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分类规范。

  (四)请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重点实验室抓紧做好绩效评估的准备工作。

  组织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联 系 人:梁 超

  联系电话:0311-85800359

  邮    箱:pingtaichu@sina.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1101室,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邮    编:050011

  技术支撑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胡立娜

  联系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附件1.2018年参加绩效评估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附件2.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评估指标说明.docx

  附件3.视频内容说明.docx

  附件4.绩效评估佐证材料提供清单.docx

  附件5.2018年重点实验室绩效数据汇总表.xls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