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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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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0-09 08:54:54

冀工信科节函〔2018〕680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中国质量协会2018年将继续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8〕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根据工信部科技司工作安排,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从质量管理和“互联网+”两个方向遴选全国质量标杆经验。由于申报名额有限,请各地按照《质量标杆遴选标准》要求,择优推荐1家企业于6月27日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www.qmb.org.cn

),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流程》,完成注册、申报相关材料等工作,并行文上报。申报企业须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对申报材料提交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二、审核推荐。我厅将按照《质量标杆遴选标准》以及企业2017年经营状况、近三年获得的质量品牌荣誉等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确定我省推荐名单。通过审核推荐的企业有关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一式二份)于6月27日前报至省厅。

  三、其他相关事项。为引导企业学习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中国质量协会将举办4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参加。

  联系电话:0311-87800469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6月20日

附件.doc